三、马鞍山OK论坛版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马鞍山OK论坛保留对所有版规的解释权、修改权。 第二章 帖子管理一、本版版主以及超级版主有权对下列帖子进行删除、禁言;严重违反规定的会员,将可能被处以更高的惩罚,直至封IP,并保留移交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利。1、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帖子;
2、 “三俗”内容一律删除;
3、 a)不得恶意攻击政府、国家领导人(官员);不得鼓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
b)不得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或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的未经证实的信息;
c)不得使用煽动性文字语言故意夸大某些事实来误导网友、挑起争端;
d)不得宣扬迷信、邪教内容;
e)不得煽动群众进行堵路、冲击机关或办公室等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立即删除,情节严重的直接禁言。
4、 带有种族(民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的帖子;
5、 其他消极,低级趣味,甚至令人反感的内容。
6、 不得发表和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恐吓性的、中伤他人性质的言论和信息,一经发现,做屏蔽、删除或禁言处理。
7、 非马鞍山OK论坛官方的召集帖不允许通过,需要到客服处备案;
8、不得有对发贴人进行辱骂、侮辱、挑衅、诽谤、恶意批判、人身攻击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经网友本人同意发表涉及网友个人隐私(照片,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家庭成员等),一经发现立即删除,情节严重的,相关ID禁言处理;
9、对于寻找一夜情、征婚帖标题容易引起异议的(如挑衅,顶到X楼就发XX)、找临时男(女)友、群号及相关信息、中介广告、网赚帖、其他网站网址等宣传信息的主题帖及回帖,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10、a)主题或内容重复帖子,保留首发帖子,其余的删除或限制回复。
b)回复脱离主帖中心思想达到4次以上的,将视为版聊,版主会口头提醒,如有无视继续的,版主有权给予主帖关闭下沉处理,并给予版聊的二人相应的处罚;
c)对于一些粗口,脏话,不雅字眼等,版主会根据情况给予编辑去除或屏蔽,对于恶意攻击他人,版主会给予相关处罚,情结恶劣的,版主有权进行警告或禁言处理;
d)禁止不同程度的灌水帖,主题帖中只有比如RT(如题),大家说说之类,毫无实质性内容的,一律删帖处理!回帖中有:沙发、路过、飘过、顶、拿分走人、纯表情、符号等灌水式回帖扣除不等的OK币或者威望,对于连续回复多个不同主题的帖子,但回复的内容都相同的刷屏行为最高将直接禁言;
e)禁止反复顶自己的帖子,一旦发现先警告,三次后直接禁言;
f)禁止在别人主贴中跟帖发布商家广告、软文(招聘版等除外);
g)恶意刷屏将直接禁言;
11、禁止二手商从事出售、收购等任何形式的交易行为,包括明显广告意图的ID(头像),维修回收类信息等;
12、所有网络转载内容全部转移到【网络转载】,不能放置在其他版块;
13、不符合规定发布的广告帖;
14、除【网店专区】外任何版块不得通过关于代购信息;
15、网络监管部门所要求进行相关处理的其他主题帖及回帖!
二、禁售物品:
本论坛严禁药准字类药品交易,疫苗等关乎人身安全的,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的,不得在马鞍山OK论坛发起交易。凡是涉及以下规定内容的一经发现立即删帖,严重的将酌情禁言处理!
1. 禽类、肉类等无包装、生产日期、产地、厂址的,请提供检疫证明方可交易,不能提供的,严禁交易!
2. 禁止团购和交易的物品:
(1)﹑毒品、赃物等;
(2)﹑任何形式的发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3)﹑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4)﹑任何形式的政府文件,如身份证、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等;
(5)﹑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6)﹑彩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7)﹑人体器官、遗体、骸骨;
(8)﹑黄色淫秽物品、性服务;
(9)﹑含有反动、淫秽、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10)﹑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11)﹑任何形式的枪支、弹药及相关器材,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如仿真枪)、子(炮)弹、消音器、火药、麻醉注射枪等以及相关产品说明书,包装盒等;
(12)﹑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烟花、爆竹、汽油、硫酸等;
(13)﹑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瑞士军刀等。
(14)﹑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如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服、警徽、手铐、警灯、警笛、警用器械等;
(15)﹑其他武器,如弓弩、钢珠、铅珠等;
(16)﹑其它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药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式、个人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报警器、手机监听器、汽车隐性喷雾等;
(17)﹑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如广播发射台,碟型人造卫星天线;
(18)﹑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等;
(19)﹑香烟等烟草制品,香烟形式出现的烟盒烟标等;
(20)﹑信用卡取现、买卖考试答案、驾照代扣分、手机SIM复制卡等;
(21)﹑私服、外挂、代练、虚拟物品人民币交易等;
(22)﹑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未授权(如盗版、翻录、备份、盗录等)的复制品:软件程序、电视游戏、音乐集、电影、电视节目或照片;
(23)﹑流通人民币,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24)﹑药品,包括非处方药;
(25)﹑医疗器材(械),如美瞳、心脏起搏器等;
(26)﹑电子邮件地址列表、个人资料等;
(27)﹑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
(28)﹑国家法律法规存在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但未能符合签署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的产品;
(29)﹑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
(30)﹑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依据公共风俗不应贩售的物,如二手原味内衣裤、袜;
(31)﹑其它所有以上未列出的中国法律、法规、条例或者规定严禁或者限制销售的物品或者服务。
3.限制交易的物品
(1)﹑文物:马鞍山OK论坛注册会员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2)﹑动物:马鞍山OK论坛上仅允许销售常见的家禽、家畜、宠物或可食用动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均不能交易。其中象牙和玳瑁类制品,属于严格禁止交易的产品。
(3)﹑植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类植物清单的、法律禁止不得销售的植物,或植物产品;
(4)﹑外币:对于可流通的外币,马鞍山OK论坛注册会员仅可为收藏目的少量购买,但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外币兑换或交易;
(5)﹑地铁票、车票:少量个人余票允许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6)﹑酒精饮料:个人用户可进行少量自有存货的转让,数量不得高于三瓶;
(7)﹑集邮票品:马鞍山OK论坛注册会员可进行合法的邮票交换和买卖,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买卖1949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先于发行日期交换或买卖邮资凭证;买卖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
(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