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马鞍山市教育局发布公告
1.国家公费师范生一经录用,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安家补贴4万元。
2.有意者请将《马鞍山市公开选聘国家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个人简历发至邮箱taimas@163.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学校+专业+姓名”(如: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XXX),并在附件1报名登记表“求职意向”中说明中职、普高、初中、小学、幼教、特殊教育或实践教育。
3.根据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求职意向及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组织用人学校积极对接国家公费师范生。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本地生源国家公费师范生优先选聘。
4.马鞍山市教育局对公开选聘签约国家公费师范生实行总量控制。用人学校与拟录用的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签约前,须及时向马鞍山市教育局正式书面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签约。
5.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主动联系马鞍山市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附件2),开展咨询、洽谈。
6.在有关选聘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此公告长期有效。
市教育局联系人:邰老师,联系电话:0555-2473336
市人社局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55-2366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