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新冠病毒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在我县工作、生活、学习,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按照“应种尽种”原则均须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尚未接种人员,请于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尽早前往就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带来不便。另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排,我县将适时开展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二、7月20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办事大厅、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等)、监所、宾馆、旅馆、民宿、酒店、农家乐、商超、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健身房、KTV、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康码”(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信息)和本人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查验。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将信息推送给所在单位或社区,动员及时就近接种。三、7月31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外必须全部完成接种。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本单位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接种。存在在岗人员“应种未种”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予以监督管理。“应种未种”人员不得从事窗口服务性行业。四、所有参加大型活动会议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及服务保障人员,均应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未接种者确需参加活动会议的,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会议的举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履行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信息查验职责。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安康码”查验、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六大公民防疫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当涂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 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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