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餐馆因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元,马鞍山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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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h
来自安徽
马鞍山OK论坛
近日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不仅合肥,池州也有餐饮店老板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虽然大家不理解餐馆销售凉拌黄瓜为何被罚款?但究其原因却很简单。因为虽然店家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证范围上没有冷冻类食品销售,而因为拍黄瓜属于凉菜系列,即冷冻类食品,所以餐馆违背了上述规定。也就是说,餐饮店制售凉菜需要办理冷食类许可,可上述店家都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现实中,因为冷食类制售要求条件相对较多,实际上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往往达不到验收标准。比如,冷食类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所以小型餐饮店经营许可范围没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情况,可能就是因为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由此提个醒:高温天气外卖应谨慎选择生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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